登报声明(补证)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在遗失了营业执照之后,对已经遗失的营业执照进行登报声明,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声明作废的一种行为。企业在办理补证手续时,应按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将有关登记文件报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。公司补证程序如下:1、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后,应先登报声明原营业执照作废;2、然后再到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补证手续;3、补办营业执照后,携带该份补证文件到原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补证手续。
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,只需要按照刊登要求填写信息,提供相关证件、证明材料,填写好相关信息后,通过电话方式与报社联系就可以了。1.需要刊登遗失声明的个人或单位,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。2.遗失声明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遗失事项。如果有一项遗漏或有错误都会影响到声明的法律效力。3.刊登遗失声明的时间必须在证件有效期限之内。如果超过了有效期限,会有被视为无效的可能。4.如果不是本人办理,需要委托他人代办时,需要提交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5.在刊登遗失声明时必须注明声明内容,如果是登报遗失声明书需写明遗失证件名称、编号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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