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办理各类登报业务,遗失声明、挂失声明、清算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债权转让公告、吸收合并公告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。保证有效,负责售后,在线提供对应材料。足不出户、在线办理、方便快捷、今日登记、明日见报,省时省力、平台、放心选择。
遗失声明、公告启示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变更分立、吸收合并、转让公告、施工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公告、解除公告、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延期公告、寻物。
当某家公司不再运营后选择注销,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规定,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,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,记住一定是要省级以上的,公司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,即公示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税务债权的清算,所以注销公司一定要登报。